@KTzone » 日常 - 投資理財交流 » 長命契一方身故後怎賣樓?


2009-12-7 19:20 may824
長命契一方身故後怎賣樓?

[color=Black]
[/color]問:本人的父母於70年代聯名(俗稱長命契)買入一個千呎單位,不過父親於2005年過身,物業由母親繼續自住。如果現在母親想出售單位,有甚麼手續需要辦理?

答:長命契物業一方去世,尚存一方則可承繼該物業賣樓,如在2005年7月15日或之前去世,除了要把死亡證於土地註冊處註冊,並需向稅務局申報,包括物業及其他財產,如總價值不超過750萬元,則可豁免遺產稅;如業主在2005年7月15日後去世,無論遺產價值多少,都不用繳付遺產稅,只要把死亡證在土地註冊處登記後,物業便可隨時買賣。

頁: [1]


Powered by Discuz! Archiver 5.5.0  © 2001-2006 Comsenz Inc.